特休天數計算器
依到職日與台灣基準日期,分清半年與週年給假期間、下一次特休與本期未休天數;提供曆年制協商分段參考。
適用持續受僱、一般全時勞工且年資無中斷。曆年制假設勞雇協商分段、該年度全年在職;不是公司實際可用假單,也不計留停、結轉或離職結算。
法定年資與特休對照
| 年資階段 | 該階段給假 |
|---|---|
| 未滿6個月 | 尚無法定特休 |
| 滿6個月至未滿1年 | 3天(獨立半年期間) |
| 滿1年至未滿2年 | 7天 |
| 滿2年至未滿3年 | 10天 |
| 滿3年至未滿4年 | 14天 |
| 滿4年至未滿5年 | 14天 |
| 滿5年至未滿6年 | 15天 |
| 滿6年至未滿7年 | 15天 |
| 滿7年至未滿8年 | 15天 |
| 滿8年至未滿9年 | 15天 |
| 滿9年至未滿10年 | 15天 |
| 滿10年至未滿11年 | 16天 |
| 滿11年至未滿12年 | 17天 |
| 滿12年至未滿13年 | 18天 |
| 滿13年至未滿14年 | 19天 |
| 滿14年至未滿15年 | 20天 |
| 滿15年至未滿16年 | 21天 |
| 滿16年至未滿17年 | 22天 |
| 滿17年至未滿18年 | 23天 |
| 滿18年至未滿19年 | 24天 |
| 滿19年至未滿20年 | 25天 |
| 滿20年至未滿21年 | 26天 |
| 滿21年至未滿22年 | 27天 |
| 滿22年至未滿23年 | 28天 |
| 滿23年至未滿24年 | 29天 |
| 滿24年至未滿25年 | 30天 |
| 滿25年以上 | 每年30天上限 |
週年制如何分期?
2025年7月1日到職:2026年1月1日滿半年,3天用於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;2026年7月1日滿一年,再取得7天,期間到2027年6月30日。不能把兩期當成同一筆可休餘額。
2月29日到職,非閏年對應期間到2月底屆滿,翌日3月1日起取得周年給假;閏年有相當日期時使用2月29日。2025年8月31日到職,半年期間到2026年2月底屆滿,從3月1日起取得3天。本頁重用日期序號計算,不使用電腦當地時區推算。
曆年制的分段與取位
依勞動部協商分段原則,以每一週年(半年階段為6個月)的權利拆到兩個曆年。按完整月及末月日數比例計次年段,截至小數第2位後進位至0.1天,首年段以原權利減去次年段;年度合計依該年度較高給假階段封頂,分段有尾差時調整後段。這是官方試算器採用的參考模型,公司可協商不同且不減損權利的方式。
勞動部實例:2017年7月1日到職,2018年曆年制為3+3.5=6.5天;2019年為3.5+5=8.5天。2025年8月15日到職,2026年採同一分段取位模型為5.6天。年度中離職不可直接用此餘額結算,應回到週年制核對實際已取得的權利。
官方參考模型在部分閏年邊界會有0.1天尾差,例如1990年2月28日到職,2024年曆年顯示29.9天,而該週年階段為30天。本頁保留參考模型並揭露差異,實際給假仍須核對各週年權利期間,不得直接以取位差額減少法定權利。
年資無中斷、到職1900~2100年、基準日及給假年度2017~2100;採目前規則,未來年度僅是假設規則不變的預估,不回算2017修法前權利。基準日早於到職日或不合法日期會停止計算。
法規來源與版本
依勞基法第38條現行給假階段(2017-01-01起),最近人工核對 2026-10-18。版本 lsa38-2017-tp1。勞動部特休官方試算、勞基法第38條、曆年制協商與離職核對說明。
接著也用得到:台灣薪資實領/勞健保試算器 ↗加班費計算器 ↗工作天計算器 ↗日期加減計算器 ↗
簡單幾步,就完成。
- 填寫到職日、基準日與給假制度。
- 曆年制另選年度,已休只填該結果期間的天數。
- 查看給假期間、下一次權利日期與分段,確認公司制度後再使用。
生活裡的這些時刻,都用得到
核對一般全時勞工持續受僱的法定給假階段。滿半年與滿一年分開計算,不等於公司的實際假單餘額。
你可能還想知道
滿一年只有7天,之前3天就不算嗎?
不是。滿半年3天與滿一年7天是不同階段及請休期間,不應混成同一個年度餘額。
曆年制結果就是公司可用天數嗎?
不是。假設全年在職,採勞動部協商分段參考模型;未計預給、結轉、留職停薪或優於法令的公司政策。
離職可以直接拿曆年制剩餘天數結算嗎?
不可以。應依到職日以週年制核對實際取得的法定天數,另核實已休與遞延假,避免減損權利。
2月29日或月底到職怎麼算?
相當月份沒有原日期時,以該月底屆滿、翌日取得權利。例如2025年8月31日到職,2026年3月1日起滿半年給假;本頁附官方代表案例。